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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公开遴选安远县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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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向“大运营”转型升级试点工作,实施好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遴选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奖补项目实施承接服务主体。请符合以下条件且有申报意愿服务组织2025年5月13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安远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经营管理站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服务主体应具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规定的4个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范围

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服务专业户等服务主体(不包含供销合作社)参加遴选。优先将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机械化育秧中心,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安装作业监测终端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列入遴选范围。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托管服务。项目验收将以作业终端数据作为主要验收方式,请有意向申报项目的主体务必尽快加装农机作业终端。

三、申报要求

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所有遴选入围的服务主体需全部纳入名录库管理,做好主体名录的信息录入、资格审查和动态维护更新等工作。未纳入名录库管理的主体原则上不享受财政项目支持。

四、申报材料

  1.《安远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详见附件)。

2.服务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

3.服务组织管理制度。

4.服务组织银行开户账号。

五、其他事项

申报主体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欧阳金凤

联系方式:3733542

邮箱:aynjz@163.com

附件:安远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

安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6日

关于第二次公开遴选安远县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附件:安远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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