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21号)文件精神,现将《安远县2024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予以公示。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从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如对《方案》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797-3722098,地址:安远县欣山镇九龙路290号。
附件:《安远县2024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安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