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6号)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025年5月14日对我县第二次申报的服务主体进行了遴选,经查阅申报资料和现场核查,确认安远县浮槎乡长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4个服务组织申报主体资格真实有效,并经县农业农村局同意将安远县浮槎乡长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4个主体纳入2025年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主体申报作业环节明细表
序号 |
项目服务主体 |
注册时间 |
申报作业环节 |
1 |
安远县浮槎乡长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2020年4月23日 |
集中育(供)秧、机插(抛)秧 |
2 |
安远县塘村乡龙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2020年5月8日 |
集中育(供)秧、机插(抛)秧、专业化统防统治 |
3 |
安远县车头镇车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2022年5月16日 |
机插(抛)秧、专业化统防统治、专业化统防统治 |
4 |
安远县厚重农业专业合作社 |
2016年5月9日 |
集中育(供)秧、机插(抛)秧、专业化统防统治、稻谷烘干 |
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14日—21日,凡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5月21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3733542,地址:欣山镇九龙路290号。
安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