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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安远县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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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安远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向“大运营”转型升级试点工作,实施好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面向社会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奖补项目实施承接服务主体。请符合以下条件的服务组织2025320日前提交《安远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附件)至安远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经营管理站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服务主体应具备《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规定的4个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也应具备以上4个基本条件,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

二、申报范围

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服务专业户、供销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参加遴选。优先将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机械化育秧中心,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安装作业监测终端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列入遴选范围。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托管服务。项目验收将以作业终端数据作为主要验收方式,请有意向申报项目的主体务必尽快加装农机作业终端。

三、申报要求

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所有遴选入围的服务主体需全部纳入名录库管理,做好主体名录的信息录入、资格审查和动态维护更新等工作。未纳入名录库管理的主体原则上不享受财政项目支持。

四、其他事项

申报主体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欧阳金凤

联系方式:3733542

邮箱:aynjz@163.com

附件:安远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

安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5311

附件:安远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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