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农业农村局 > 工作动态 > 公告公示

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信访件编号D3600797202304170047)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访问量:

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信访件编号D3600797202304170047整改销号情况

公示

一、督察反馈问题

反映安远县车头镇龙头村排二小组赖金石未经许可使用基本农田建造养猪场(几十头),养猪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农田,并且伴有恶臭,污染农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请求处理

二、整改目标

规范生猪养殖场养殖行为,完善相关设施,解决污染问题。

三、整改措施

核查组对猪场业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由车头镇人民政府代为执行),要求业主建设沼气池30m³、沼液储存池10m³、干粪发酵棚20㎡,并在粪污储存池内增设防渗膜。

四、整改完成情况

赖金石猪场业主已建设沼气池30m³、沼液储存池10m³、干粪发酵棚20㎡,粪污储存池(氧化塘)内已增设防渗膜,该信访件已整改到位。

现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予以销号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4日。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到安远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797-3727103)。

安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1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