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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安远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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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精神,安远县农业农村局对社会公开遴选本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如下:

1.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在安远县注册合法,且没有列入诚信黑名单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企业征信等相关资料)

(2)在安远县从事秸秆资源年利用10000吨以上的企业(本项目不支持饲料化利用企业)(提供收储秸秆资源化利用相关佐证资料);

(3)在乡镇建立了秸秆收贮点的企业(提供与乡镇企业签订的收储合同等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2024617—19,报名时间截止到619日下午5点;

3.报名地点:安远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站(A409)。

联系人:赖金花,联系电话:0797—3722098

安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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