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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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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安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y.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远县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政务公开工作呈现全面推进、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保障了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政务公开上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全局各股室专业人员为成员,局政策法规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上下联络,收集汇总及上报工作。围绕林业工作重点领域,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用权公开,做到决策程序要前置、执行过程要公开、权力运行要见光。我局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严格审核程序
  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各股室、林场均有政府信息上报任务,由局政策法规室、信息中心负责统计、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为保障信息的及时、准确有效,对上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评估,所有上传的信息由分管领导审签、股室负责人核稿后,特定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再上传,并将信息上传人和信息审核人独立分开,保障了信息上传的独立审核。
  (三)推进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安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公示我局政府信息。我局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优化网站功能,设置概况信息、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栏目。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和时限。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不能公开的事项说明理由并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工到每个股室,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上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二是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内容质差,分类不够细化、规范,群众参与度低。四是存在能力级差,受资源、技术、人才等软硬件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存在一定落差。
  下一步,将认真对标上级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三是扩大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认真梳理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整、准确,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公众能及时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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