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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林业局2022年度法治林业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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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在市林业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始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效能和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林业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局主要领导将推进法治林业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组织法治学习,2022年以来领导班子会议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西省林长制条例》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提高了全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

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普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开展需要制定每年的职工学法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利用会前学法、法律培训、法治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开展集中学习,组织新入职干部开展林业法律知识竞赛、宪法知识考试。

(二)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1、开展了“小鬼难缠”“中梗阻”等营商环境领域作风不实问题专项治理。在局公众号、微信群、林业窗口、局大门口发出治理公告,接受群众的举报。

2、实行了林业局营商环境晒权亮责公开承诺。在政务服务优化提质、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涉林惠企,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行政执法,实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推进林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等四个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开展了“市县同权”改革工作,承接了省林业局下放的审批事项5项、市林业局下放的审批事项23项,编制完成了《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同时按照“四减一优化”的要求,对14项的审批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时限进行了缩减.同时积极放权给乡镇,对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使用《林木采伐简易申报卡》的林木采伐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交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核发。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的个人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4、开展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工作。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完成了对法定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自查和整改。经过自查,经局党组会决定,废除了与上级文件相冲突的安林字〔2021〕2号文件,纠正了在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中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做法。加强了林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鼓励中介服务机构进入中介服务超市。汇编了林业中介机构一览表,让企业和群众自由选择中介机构,建立了中介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

5、实行涉林帮代办服务。指定了帮代办联络员、代办员。今年我局引进泽丰木业,局领导积极为企业在证照办理、用地、标准厂房建设等方面提供帮代办暖心服务,得到企业的好评。

6、林业贷款贴息工作入驻林业窗口。林业窗口积极服务申请企业和个人,帮助和支持林农和林业企业申请林业贷款贴息。

(三)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1.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根据省、市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完善“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清单12项,检查实施清单16项,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2.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机制,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依法依规开展清理工作,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政策规定相一致,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坚持行政决策合理合法合规。一是制定了《中共安远县林业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安远县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党组做出重大决策,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等原则,确定会前准备、会中决策、会后办理的议事程序,以及纪律要求。二是印发了《安远县林业项目工作管理办法》和《安远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涉及项目重大问题的处置科学民主、有章可循。

4.推进林业政务信息公开。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以林业系统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为依托,及时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同时开通了电子信箱接受公众监督。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5.做好赋权监督。不定时对赋予“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等6项行政处罚权的乡镇进行监督,并开展执法培训。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安远县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安远县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安远县林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完善林业执法制度措施,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促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公正公开公平的法治环境。

2.坚持依法治理,守护青山绿水。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二是加强林地保护。把林地规划利用纳入法治轨道,严禁乱批乱占、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守住林地保护红线。三是加强林木保护。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严控林木采伐指标,依法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依法公开公平分配林木采伐指标,科学配置森林资源在民生和生态领域的作用。四是开展森林督查。完成了省主要领导审计图斑45个整改工作,其中补办林地手续17个,行政处罚16个。2022年移交森林公安12个,移交后森林公安都给予了立案,法院已经判决9个,还有3个森林公案正在侦查中。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建立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把干部职工的法律培训和教育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及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等普法宣讲,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林业法律法规专场知识竞赛、档案知识答题、网络安全知识答题、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竞答等网络答题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提高了依法行政意识,增长了依法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

与此同时,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把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制作并印刷了《林业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严守林业法律法规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宣传折页,利用平安建设宣传月、“3.12”植树节、湿地保护日、野生动植物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六五环境日、生态文明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节点,我局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展板、森林防火警示牌、悬挂条幅、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2022年,累计分发印有森林防火标识的购物袋2.5万多个、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万份,使林业法律法规进家入户,深入人心。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个别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疏于学法,执法水平不够高。

二是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仍有死角,部分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认识不足,了解不够,法治观念不强,非法损毁林地、乱砍滥伐林木时有发生。

三是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法律文书填写还不够标准。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结合森林督查图斑继续积极开展森林资源执法检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各项涉林专项行动工作。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定期法制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强化考核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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