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水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年,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关于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全面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水利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一)组织领导建设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成立了由副局长魏盛清同志任组长,相关队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为全面推进水利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完善了《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并对已公开的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尽可能的公开水利工作信息。我局积极搭建信息化平台,通过报刊、网络、电视新闻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在局机关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栏,对负责人信息、办事流程、咨询电话等进行公示。设立了党员示范岗、意见箱等。设置政务公开公示栏,将职责范围、办事依据、工作标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首问负责服务等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了2018年各类信息52条,内容涵盖了队伍建设、机构职能、行政审批事项等各类信息。其中,部门文件11条,应急管理10条,工作动态27条、河长制工作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部门、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均为免费提供,没有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任何举报、投诉,也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办法》的规定要求,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履行相关审核程序,按照 “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信息上签字备案,保证了信息公开安全,2018年未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待尚存一定差距: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运用信息手段开展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工作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调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充实公开内容,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实现经常化、制度化、信息化。四是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充分搭建信息化平台,提升信息公开的速度和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