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远县违法违规取水行为排查专项整治公告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取水行为排查专项整治。受理监督举报电话,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整治内容
本次违法违规取水行为排查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取水过程中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1.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的行为,包括非法私自打井、未经许可取用地下水或擅自直接从河流、湖泊、水库等河道内取水;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取水,包括取水口数量有多报少、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未及时延续、变更取水许可证的;
2.未按规定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己安装计量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的;计量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定或核定的;
3.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
4.由于企业关停并不再使用的取水工程,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注销手续,未及时封闭、拆除取水设施或封闭不规范的;
5.取水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水资源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取水行为。
二、监督举报方式
本次整治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受理开展违法违规取水行为排查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请向安远县水利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1.安远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联系电话:0797-3733980
2.安远县水利局水政执法稽查大队联系电话:0797-717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