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水利局关于征集全市水利工程监督检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农办,赣州市河湖保护中心、赣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各有关(水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提高水利监督检查工作质量,经研究,拟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水利监督检查专家,并组建市级水利监督检查专家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范围
全市水利行业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和水利项目法人单位,从事水利及相关技术工作的在职和退休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社会声誉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2.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具有水利专业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
3.精通专业知识,熟悉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正确运用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能够独立出具监督检查意见。
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能接受监督管理。
5.年龄原则上不满70周岁(出生日期在1953年6月30日以后),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监督检查工作。
6.对不符合第2条所列条件和要求,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上述其他条件的人员,也可申报:
(1)取得水利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从事水利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取得水利类中级以上职称后,从事水利工作满1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7.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是指:
(1)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专业工作8年以上;
(2)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单位的计划与财务、质量、安全、合同管理等工作8年以上;
(3)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作8年以上;
(4)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运行及维护工作8年以上。
二、专业范围
根据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开展需要,专业范围分为勘察设计、建设管理、计划与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等6个专业,每位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填报最多2个擅长的专业,并排出第1专业、第2专业。
三、申请材料
水利工程监督检查专家面向水利系统公开征集,采取专家个人自愿申请方式,在职人员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各地各单位负责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赣州市水利工程监督检查专家报名表》(以下简称《专家报名表》)(见附件1),并签署意见及盖章(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汇总后统一填写《赣州市水利工程监督检查专家报名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见附件2)。
报名专家需要提供以下报名材料(一份纸质版彩色打印件、一份电子版彩色扫描件):
1.专家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证;
4.职称证;
5.注册证;
6.社保缴纳证明(以“电子社保卡”的“个人参保证明查询打印”为准),已退休干部提供退休单位盖章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地各单位对报名人员廉洁自律、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把关,真正做到报送政治思想过硬、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有较高知名度,行业和社会公认的优秀水利专家。
2.本次报名材料由各地单位统一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对征集到的专家进行审核,通过后予以入库。
3.本通知在赣州市水利局网站发布,《专家报名表》及《统计表》请从网站(http://slj.ganzhou.gov.cn/)通知公共栏下载填报。
4.材料报送。(1)每位专家的一份纸质版彩色打印件报名材料及《统计表》报送至市局监督科(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北楼1214室),并携带证书原件现场审核;(2)电子版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及《统计表》同时发至邮箱gzslaq2015@163.com(文件注名xx县或单位监督检查专家报名材料)。
联系人:李兆松,电话0797-8996462
附件:1.赣州市水利工程监督检查专家报名表
2.赣州市水利工程监督检查专家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