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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入选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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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下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通知》,决定选取江西省赣州市、陕西省延安市、福建省长汀县、山西省右玉县、黑龙江省拜泉县等5个市县开展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文件出台是为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探索总结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新机制,引领带动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作为南方红壤区的唯一代表,赣州市将根据文件精神,通过3-5年的时间,先行区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在水土保持政策制定、体制机制、技术创新、规律把握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带动南方地区水土保持工作水平和效能整体跃升。

2. 我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来赣调研座谈会

为推动我市开展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89-12日,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胡建民同志一行4人在我市调研督导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工作。

我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受邀参加89日下午在市水利局召开的调研座谈会,积极分享了我县水土保持工作的成功经验,为我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言献策。

参加座谈会的有调研组一行,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何世林,市水保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宋怡萍和其他领导、负责同志,赣江上游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党委负责人、主任曾清勇、珠委水保监测中心站技术人员以及县级水保单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