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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远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金塘种猪场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安远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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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远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金塘种猪场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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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安远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金塘种猪场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

安远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金塘种猪场扩建项目位于安远县龙布镇金塘村。占地总面积约156亩,总规模为存栏母猪4600头。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10.87hm2,均为临时占地。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8.7m3,其中:挖方总量4.35m3,填方总量4.35m3,无借方,不产生弃方。工程总投资937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780万元。工程于202011月开工建设(改扩建),预计202110月完工。

根据安排,我局组织对《安远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金塘种猪场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等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实施的依据。现将审批意见函复如下:

一、基本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至设计水平年(2022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7%、表土保护率达到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27%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8.24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防治措施设计和施工组织,减少土石方挖填数量,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五)基本同意项目取土场、弃土(石、渣)场方案。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08.0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95.06万元,植物措施费27.39万元,临时措施费24.37万元,独立费用44.63万元,预备费5.7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87万元。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基本要求

(一)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4.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5.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各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弃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三)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该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的规定,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使用。

此函。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