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江西明达功能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稀土化合物及年产3000吨高性能氧化锆超细粉体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江西明达功能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稀土化合物及年产3000吨高性能氧化锆超细粉体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NkC9Y8RdRpwEtNBqcfH0w 提取码: 2sdx。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江西明达功能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版石镇郊西路,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7981113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围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
(2)填写电子版公众意见表联系建设单位发电子邮件;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江西明达功能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