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商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远县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安远县商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商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远县商务局是主管商务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商务领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措施。负责拟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统计、分析和发布重要商务信息,参与协调商务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问题。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社区商业发展,管理商贸服务行业,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
(五)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酒类专卖等相关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利用外资和引进县外资金工作,组织拟定优化投资环境的措施,协调组织重大招商活动和重大引资项目的推进,按职责权限审批或报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加强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与服务,为投资者以及投资企业提供投资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
(七)研究拟定全县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指导和组织本县相关企业参加境内外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
(八)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规章,制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和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接受和管理国际多双边援助工作,负责全县人员出境就业管理。
(九)负责电子口岸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国际电子商务在全县外向型企业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县贸易服务体系和电子政务管理体系的建设。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单位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五型政府建设,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安远县商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安远县商务局本级。编制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参公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26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人数33人,包括行政人员4人、参公人员3人、全额事业补助26人、差额事业0人、自收自支事业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安远县商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商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安远县商务局收入预算总额3573.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25.4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对企业的补助纳入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1.0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3.23%;其他收入18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04%;上年结转(结余)62.0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7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安远县商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573.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25.4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对企业的补助纳入预算。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4.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1.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3万元;项目支出3268.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4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48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3062.0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2.84%;科学技术支出300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3.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24%;卫生健康支出25.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7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25%;住房保障支出35.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9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安远县商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331.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83.4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对企业的补助纳入预算,占支出预算总额93.23%,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43%;科学技术支出300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8%;住房保障支出23.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0.7%;卫生健康支出17.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0.5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安远县商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
2022年安远县商务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安远县商务局机关运行费预算21.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5万元。
(七)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安远县商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8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不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企业奖补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为鼓励县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安远县投资创业,为促进外贸、内贸企业发展,特设立此项目。
2)立项依据: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远县鼓励客商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安府字[2021]24号)
3)实施主体:安远县商务局
4)实施方案: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远县鼓励客商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安府字[2021]24号)
6)年度预算安排:300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积极引进一批重点产业项目,促进整体经济稳中提质,打造高质量开放发展新高地。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并及时拨付;预算执行率大于80%;对整个县域经济有积极的影响;对企业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影响;受补助企业满意度不低于9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安远县商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公务接待费2.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招商引资: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商贸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其他科学技术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