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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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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供销联社是全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2008年5月经人事部门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合作指导股、经营管理股、资产经营管理中心4个职能股室。核定行政编制22名,领导职数 2正3 副,实有行政19人,工勤2人,实有领导2正2副。

一、安远县供销联社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县农村社会发展的政策规定;制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向政府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和基层供销社的意见与 要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三)按照县政府授权对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 的再生利用和社办工业以及对农村商业、饮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承担全县烟花爆竹归口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

(四)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积极参与以农副产 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四大经营 服务网络为重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扩大内需,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五)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各种行业协会, 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城乡经济一体化,强化对农业、农村、农民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六)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员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供销社系统的组织联合。

(七)负责对全县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及依法处 置,并负责保值增值;负责系统内有关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负责协助县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安排县社领导有关活动,机关重要会议活动安排及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县社机关主要工作制度建设及县社机关值班工作;负责县社重要会议决定的督促、跟踪、协调,县社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互联网平台、信息、史志年鉴和纪要简报编纂工作以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县社机关经费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县社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法治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经济发展:负责指导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形成以资本为纽带上下贯通的经营服务体系;负责社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参与县社直属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项目投资决策的咨询论证;指导系统贯彻落实有关农村现代流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任务,推动市场体系建设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指导推动传统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整合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系统资产开发、参与城镇化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等工作;指导系统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和对外贸易;负责协调落实系统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县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合作指导股: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农村经济和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县社重大改革发展任务的总体规划和项目编报等工作;承担系统综合改革具体指导工作;负责指导行业体系建设、成员社综合业绩考核、联合社的职能转变、成员社对联合社的评价工作;研究、宣传农业农村经济及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改造、联合社创新、农民合作社发展以及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系统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惠农服务中心、发展农村电商、合作金融等农村新兴服务业,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服务平台;负责重要商品经营业务政策协调,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副产品、化肥、农药、救灾物资等重要商品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系统统计报表编报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县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4.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县社及本级社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监管,企业化运作,通过资产整合和资本运作,建立以产权管理为核心,以资本运营为纽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经营管理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县社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及运营。以中心拥有的法定资本、增值资本和借入资金,通过对外投资、融资、收购、参股、产权交易、资本转让、资产开发等各种途径,进行优化资产和资本运作,以及从事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商贸经营性、开发性等经营业务;承担县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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