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5年5月9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安远县财政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