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财建指〔2021〕2号
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
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
安远县交通局:
为完成全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综合交通、公路等年度建设任务,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商务部厅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赣财建[2016]3号)及《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赣财建[2016]67号)规定,现将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纳入2021年直达资金管理,专项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支出,具体资金见附件。
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21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分配情况表
安远县财政局办公室
附件
2021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增量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县(市、区) |
2021年增量分配 |
备注 |
1 |
安远县 |
1000 |
综合客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