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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财政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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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远县委办公室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19〕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财政局是县政府主管财政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税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

(二)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负责县财政预决算公开。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监管。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进行监管;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的有关政策,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财政国库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牵头负责全县国有资产报告的有关工作;拟定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负责监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等有关工作;代表县政府对所出资监管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所出资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制定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结)算审查管理工作。

(八)编制县本级土地出让收支年度预算,监督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土地收储和土地出让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我县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令、规章和准则,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拟定财经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研究制订财经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划与强化财经监督检查的措施;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县财经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四)负责乡(镇)政府的年度财政预决算和乡(镇)政府统发工资的审核工作;指导乡(镇)做好乡(镇)财务管理工作和监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各部门单位做好各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负责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六)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支持,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负责人:黄俊,电话:3726165

职能分工: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全局有关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电处理、接待、信访、保密、调研、宣传、办公自动化、文书档案工作;负责财政局机关及财政系统目标管理和考评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财政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指导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牵头组织本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所属有关事业单位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通讯、供电、供水、卫生、绿化、保卫工作;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基建、住房基金及其他有关管理工作。

(二)预算股(条法税政股),负责人:刘金元,电话:3732770

职能分工: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审核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管理预算指标; 拟定县本级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标准和原则,汇总、批复县级部门单位预算;负责向县人大报告预、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联络协调工作;承担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财政、税收等政策的实施办法;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三)国库股,负责人:魏昇华,电话:3720810

职能分工:负责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汇总全县部门单位决算。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四)经济建设股(企业财务股),负责人:钟秋,电话:3731009

职能分工: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旅游、粮食和物资储备、生态环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市场监督等方面的部门单位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实施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等“三个信贷通”工作,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助推县域中小微企业发展。 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拟订并监督执行县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参与县属控股企业的财务管理;研究政府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改革;落实各项财政惠企政策。

(五)教科文股,负责人:黄永全,电话:3732710

职能分工:承担教育科技体育、文广新旅、档案、史志、科协等方面的部门单位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县本级教育口高中、中专和中小学等财政教育资金。

(六)行政政法股,负责人:杜南音,电话:3720231

职能分工:负责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管理部门、公检法部门、武警部队单位等其他部门预算支出和专项资金;拟订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对归口部门单位、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归口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对口单位统发工资工作;管理政府发展基金调控。

(七)债务金融股,负责人:杨亮,电话:3728681

职能分工:拟定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有关政策;负责拟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外债工作;负责地方性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工作;拟定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

(八)综合股(会计股),负责人:郭飞滨、谢迎红,电话:37350513722292

职能分工: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办法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办法。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彩票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工作,拟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

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府调控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组织非税收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管理财政票据。

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承担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负责珠算协会的日常工作。

(九)资金运行监管股(监督评价股、监察股),负责人:唐永金、邓航、朱勇,电话:373231637300893726182

   职能分工:承担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资金监管等系统的日常监管。拟定全县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县本级预算单位 “三公”经费、政务服务品采购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进行日常监管。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的相关制度和办法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组织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预算单位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对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受理单位和个人的复议申请;查处违反财政纪律案件;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政系统的监察、纪检、廉政建设工作。

(十)社会保障股,负责人:艾缘生,电话:3737198

职能分工:管理县级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委员会、残联、红十字协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单位的预算经费和专项资金;对归口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归口部门单位的年度财政预决算,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和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县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一)国有资产管理股,负责人:刘文浪,电话:3732774

职能分工:参与制定本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汇总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负责县属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的起草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县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对县各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行为实施监督,组织对县各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仲裁。审批、核准或备案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事项;负责县属国有产权和股权的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所出资监管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职责。

(十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李超,电话:3726961

职能分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县政府采购相关配套措施,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政府采购信息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报送;受理供应商投诉;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基本建设财务股,负责人:黄毅莉,电话:3724016

职能分工:负责县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管理工作和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批复;负责县本级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县本级财政安排基建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参与县本级重点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参与县本级重点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四)农业财务股,负责人:何勇,电话:3737148

职能分工: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扶贫等方面的部门单位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部门单位拟定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相关财政涉农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

(十五)乡(镇)财政管理股 ,负责人:廖有根,电话:3735052

职能分工:拟定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指导乡(镇)做好乡(镇)财务管理工作和监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乡(镇)政府的年度财政预决算和乡(镇)政府统发工资的审核工作;指导乡(镇)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各部门单位做好各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

办公地址:东江源大道45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到12点,

下午14点30分到17点30分(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负责人:钟希翔,联系方式:0797373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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