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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文广新旅局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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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

   

第一部分安远县文广新旅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安远县文广新旅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安远县文广新旅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安远县文广新旅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是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文化旅游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2)研究拟订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强县和旅游强县建设。

3)组织和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负责全县重点文化、广播影视、旅游设施规划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假日旅游工作。

4)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规划、指导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建立全县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体系。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推动全域旅游跨越式发展。

9)指导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市场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市场经营及安全生产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协调组织“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广播电视传输系统、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文化系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负责指导广电网络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县本级旅行社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指导旅游景区建立具备开放的安全条件,督促A级旅游景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A级旅游景区内旅游项目及其设施设备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行社租用的旅游包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组织、协调或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环境管理,防治噪声、震动等污染。督促广播电台、电视台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的申报登记及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监督旅游企业在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中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10)负责组织指导对外文化旅游领域交流与合作,综合协调文化旅游领域涉外事务,推动安远文化走出去;负责出版物的进出口管理工作。

11)指导、管理全县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工作。

12)负责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领域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实施有关工作。

13)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电影放映工作。

1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依法负责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全县印刷业。

15)指导文化旅游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对A级旅游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星级酒店、星级农家旅馆和其他旅游建设项目进行监管指导;负责县内旅行社资质的初审。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安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9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参公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90人;实有人数100人,其中:在职人数96人,包括行政人员8人、参公人员0人、全额事业补助88人;退休人员41人,退职人员1人,遗属人数6人。

第二部分 安远县文广新旅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安远县文广新旅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安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7172.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1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2.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19万元;其他收入6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安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172.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13.1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23.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4.2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65万元 资本性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6048.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18.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4万元,其他支出6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63.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3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51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34.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90.26;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其他支出6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安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72.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1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3.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7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1123.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4.2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65万元, 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48.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安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机关运行费预算40.65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08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减少支出。

(七)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部门共有车辆4,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安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项目情况说明

1.2024年(公社)乡镇老放映员生活补助

1)项目概述

完成2024年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2)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安远县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字〔2014103号)

3)实施主体

安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4)实施方案

采取生活补助、推荐录用、帮扶救助等形式,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

5)实施周期:1

6)年度预算安排:21.942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安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比上年增1万元,主要原因是:逐步恢复港澳地区文旅推广宣传工作。

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减1.45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万元,比上年增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产生公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缴交在职干部职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反映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安远县文广新旅局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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