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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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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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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根据赣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1.小学期末检测时间定于2024年6月27日-28日。
2.初中期末检测时间定于2024年6月27日-28日。
3.高中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7月1日-3日。高中期末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具体考试安排由市教科所另行通知。
4.2024年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暑假时间统一为2024年7月1日-8月28日;普通高中暑假时间统一为2024年7月6日-8月28日。2024年秋季学期定于2024年8月29日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8月30日、31日学生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
二、有关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落实学校考试管理有关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家长群传播。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2.科学指导学生假期安排。各校要提高各科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要指导学生规划好假期生活,鼓励学生利用暑假时间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参与家务劳动、发展兴趣特长、参与社会实践等,全面提高综合素养。
3.严禁暑假违规补课。除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在确保安全和坚持自愿、不收费用的原则下,可在假期适当安排教学外(时间不超过假期1/3,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教学),其他年级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违规补课。全县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小学校)假期务必要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即: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让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学校要结合全市基础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坚决杜绝违规补课行为的发生,县教体局将加强对学校补课行为的督查,对违规补课等行为严肃查处并通报。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对违规补课问题突出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学校及负责人的责任。违规补课举报电话:0797-3739618,0797-3723891。
4.规范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各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要提前谋划,科学统筹,为有需求的学生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解决家长假期“看管难”“辅导难”等问题。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的首位,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开展托管场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参与师生人身安全。要重点提供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阅读指导、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兴趣拓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科学实践教育等服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参与,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二。各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应于6月26日前,将开展暑期校内托管的课程安排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中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监督。严禁借托管服务之名上新课和集体补课。
5.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各校(园)要加强教师管理,要求学校教师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要教育引导学生家长合理选择、理性对待校外培训,不盲目给孩子增加额外负担。各校(园)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不断净化校外育人环境。
6.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放假前,各校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等方式,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暑假期间,要持续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发生重大家庭变故的学生和亲子关系失和、情绪抑郁、性格孤僻等心理危机情况的学生,做好重点学生包保帮扶工作,强化家校沟通,动态跟踪了解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危机评估与干预等服务。
7.开展假期家访活动。各校要精心组织开展好暑期“万师访万家”家访活动,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生家庭,了解学生家庭基本状况、亲子关系、校外生活等内容,向家长准确反馈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听取家长意见建议,与家长探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指导家长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要指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暑假期间的安全监护。
8.关注特殊群体学生。暑假期间,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对就学、享受资助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按照“控辍保学”“双线”联控联保责任要求,精准把控辍学风险,做好劝返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做到“应返尽返、应入尽入”。要按照《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五关爱”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关注重点学生,压实属地责任,指定监管人员,落实监管措施,要加强校家社联系,宣传普及科学的亲子沟通方法。
9.做好优化资源配置改革工作。各相关学校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革中,要用好暑假时间窗口,切实解决好学生上下学交通保障、食宿、办学条件保障等群众关切问题。要统筹义务教育薄弱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补齐区域中心学校办学条件短板,特别是推动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寄宿条件达标。要认真落实听证、公示等程序要求,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合法合规开展改革工作。
10.规范招生入学工作。各校要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义务教育招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线上招生系统建设,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要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政策、切实加强招生信息公开、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持续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坚决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认真落实教育优化政策。公民办普通高中要全面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九个严禁”。
11.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各校要深刻汲取贵溪市文坊镇明德小学校园持刀伤人案等事件教训,压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要按照标准配备保安,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切实管好守好学校大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假期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国旗下的讲话等方式,加强防溺水、防欺凌、防侵害、防电信网络诈骗、防自然灾害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禁毒等方面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开展一次学校安全自查,全面排查整治校(园)舍、消防(燃气)、校车、校内在建项目工程、有限空间等重点区域风险隐患,全面检修危房、电井、强弱电间等隐蔽工程,搬迁改造不符合消防管理要求的电动车充电区、停放区,加强中小学冷库管理,要协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涉生社会培训机构、“小饭桌”“小托管中心”等托管机构整治,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要妥善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及护校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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