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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寒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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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寒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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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2024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检测、放假和开学时间

(一)期末检测时间

1.小学期末检测时间定于2024年1月24日。

2.初中期末检测时间定于2024年1月24日-26日。

3.高中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1月24日-27日。高中期末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具体考试安排由市教科所另行通知。

(二)放假时间

1. 幼儿园、小学寒假时间统一为2024年1月26日-2月25日。

2. 初中、高中寒假时间统一为2024年2月3日-2月25日。

3. 中职学校寒假时间统一为2024年1月27日-2月25日。

(三)开学时间

下学期定于2024年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日)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日)学生报到,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八日)正式上课。

二、工作要求

1.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要求,严控学生寒假作业总量;教育学生科学爱眼护眼,正确使用电子产品,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防止网络沉迷,引导中小学生文明上网;科学布置体育家庭作业,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充足睡眠,加强锻炼,增强体质;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参与多种形式的综合实践活动,倡导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教育和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

2.做好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提前谋划,科学统筹,为有需求的学生开展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解决家长“看管难”“辅导难”“接送难”等问题。要重点提供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阅读指导、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务,增强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吸引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参与,原则上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开展时长不超过2周。严禁以寒假托管服务的名义上新课,严禁组织学生成建制(整班、整年级)集体补课。

3.切实规范假期办学行为。寒假期间,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减负和严禁中小学校违规补课的规定,除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外,中小学其他年级一律不得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高三年级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特别寒冷时不得组织补课,补课安排须在放假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治理办备案。要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教科体局将加强对所辖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对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经查实后,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797-3739618,0797-3723891。

4.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放假前,各校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心理讲座、团队活动等方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知识,掌握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要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离异家庭、发生重大家庭变故的学生或存在抑郁、孤僻等情况的学生,建立重点人员台账,强化家校沟通,动态跟踪了解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危机评估与干预等服务。

5. 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各校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校园安全大排查,组织师生进行一次寒假安全教育。寒假期间,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用好安全教育平台资源,持续开展每周安全提醒,每周至少推出2次,不断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要关注重点学生,压实属地责任,指定监管人员,落实监管措施。要加强家校社联系,宣传普及科学的亲子沟通方法,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关爱力度。

6.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工作。各校要按照《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五关爱”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关心关爱工作。同时按照“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寒假期间,安排人员对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少年的就学、享受资助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把控辍保学关口前移,对疑似辍学学生做好劝返工作,确保新学期学生全部按时入学。

7.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校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健康专题教育活动,提升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要密切关注传染病形势变化,精准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及其他传染病防控措施,坚持“多病共防”,加强流感等冬春季节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平安和师生健康。

8.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要始终保持假期内对校外培训机构高压治理态势,深入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治理专项行动,紧盯重点场所和重点群体,严格网格化管理,做到及时发现,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开展常态化调研暗访,守住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底线,为学生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外培训环境;做好无证无照培训机构的关停工作,要联合公安、市监等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对无证无照培训机构予以关停,规范校外培训秩序。举报电话:0797-3729583。


                       安远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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