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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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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信访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提案建议回复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二)党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县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共青团妇群团组织、健康新业态的党的建设工作。行风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对外宣传、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

(三)医政基卫体改股。拟定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提出我县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使用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督促指导 “平安医院”创建。

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负责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县直部门单位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拟定和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全县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科研工作。指导、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研究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拟定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健康扶贫。

(四)疾控应急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拟定全县重大疾病、地方病防治规划、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根据授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承担相应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拟定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妇幼健康股。拟定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老龄健康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受理计划生育信访、政策咨询。负责再生育审批、性别比综合治理。组织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组织拟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定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督促指导、促进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七)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承担健康安远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赣南苏区卫生健康事业振兴发展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督促推进全县卫生健康规划、项目的实施。

(八)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组织起草与卫生健康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负责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落实医疗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督职责,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服务、健康产业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九)人事股。拟定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统一战线等工作,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资格考试考核及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疆、援外工作。负责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指导委属单位人才工作。

拟定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十)财务审计股。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项目资金管理,拟定职责范围内的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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