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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档案馆接收档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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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档案馆接收档案标准



    一、档案进馆质量标准

1、全宗完整

凡是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包括党、政、工、团以及内设的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和基本历史面貌,并具有工作查考、科学研究价值的各个门类(文书、科技、专门档案等)、各种载体(纸质、录音带、录像带、胶片、光盘、照片等)需要保存的档案均应收集齐全、立卷归档,保证全宗档案的完整,并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

2、整理符合要求

整理原则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一)文书档案进馆质量标准

1、文件材料按“立卷”单位整理质量标准

(1)分类清楚

 一个全宗应按统一的分类方案,不能随意变动,必须保持前后一致。根据立档单位内部的机构设置、职能范围、业务分工、文件和材料多少等情况,做到类别设置合理,种类之间界限清楚,层次分明,归类准确,一般要求按年度--问题(或组织机构)分类。

(2)保管期限划分准确

根据《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准确判定档案文件的保管价值,区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专业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划分。

 (3)组卷合理。

组卷一般以问题为主,灵活运用六个特征,结合文件的价值、数量进行组卷,具体要求是:同一类型的文件,即一个问题、一项事件、一次会议、一起案件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要作为有机联系的一个整体立卷。密不可分的文件如正文与附件、正本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与被转发文、来文与复文均应组在一起,不得分开。同一内容的文件和电报应合一立卷;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年度的非诉讼案件放在结案年立卷;

(4)案卷的厚度,一般掌握在1.2厘米左右。

(5)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条理有序,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一般可按时间顺序或重要程度排列。其排列方法是:

(A)单一问题的案卷,卷内文件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B)两个以上问题的案卷,先按问题分别集中,然后再按时间顺序或重要程度排列。

(C)密不可分的文件,要求正文在前,附件在后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D)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最后定稿在前,其他历次稿本依次排列;一般文件的历次稿本,只需要保存最后定稿。

(E)非诉讼案件卷结论、决定、判决性文件材料在前,依据材料(罪行、旁证等)在后。

(F)专业档案等有明确排列次序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6)编写卷内文件的页号

卷内文件凡载有文字、图像等的页面,应当每页编写一个页号,空白面不编号。页号的位置在每页文件正面的右上角和背面的左上角。页号应以卷为单位编写,不得若干个卷连续编写。

(7)编写卷内文件目录。

凡进馆档案必须全部填写或打印卷内文件目录。

(A)对文件题名不能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的应拟写题名,有题名但无实质内容的亦应重新拟写,自拟题名应外加“[ ]”;没有责任者和时间的文件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目;会议记录应填写每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和时间;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必须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

(B)必须编制机读文件目录。

(8)填写卷内备考表

每一案卷卷末有卷内备考表,用于填写有关卷内文件的情况说明,签具立卷人和检查人的姓名,并注明立卷时间,以示负责。

(9)文件修复与案卷装订

(A)案卷装订前要去掉文件上的金属物;装订线外有字迹的,要加边托裱;小页纸张要裱糊成统一的纸张大小(16K或A4纸);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

(B)装订一般应做到两边齐,左边装订,左、下边要齐;右边装订,右、下边要齐。采用三孔一线结扣法装订,装订要结实、整齐、美观、不掉页、不倒页、不压文件字迹、不损坏文件、不妨碍阅读。

(10)案卷封面书写规范

(A)统一使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卷皮、卷背。

(B)案卷封面用毛笔或钢笔正楷书写或打印。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一般包括全宗名称、案卷题名、卷内文件起止日期、总页数、保管期限等。

(C)案卷题名要结构完整,能准确揭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一般包括作者、问题、名称等。体式一致,文字简练、使用简称应通用易懂。

(D)档案移交单位编制案卷号,移交进馆时由市档案馆编制正式档号。

(11)案卷排列应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

(A)案卷排列方法统一,前后保持一致,不可任意改动。

(B)每个年度案卷的排列,应严格遵守分类方案。一个年度的案卷应按照案卷的保管期限、组织机构(或问题)进行排列,力求保持卷与卷之间的有机联系。

(C)按照案卷排列顺序编制案卷号,以固定案卷位置。在一册案卷目录内不 得出现重复的案卷号。

(12)编制案卷目录

(A)编制案卷目录应以全宗号为单位,一般要求将所有年度的案卷按年度顺序以大流水下延方法编制,约一千卷左右为一个目录。

(B)编制机读案卷级目录。案卷目录上的题名应和案卷上的题名完全一致。

(13)编写整理编目说明。

主要说明使用案卷目录和利用档案时需要了解的情况,如案卷数量、分类原则、整理情况、存在问题及其他需要说明事宜。

(14)案卷目录应打印并装订成册,封面写明全宗名称及全宗号等。

2、归档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整理标准

根据《江西省归档文件整理规范》(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2年4月22日发布,2002年7月1日实施)规定,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情况,我市从2004年所形成的归档文件必须按《江西省归档文件整理规范》要求进行整理。

 (1)件的概念

(A)一般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但定稿过厚不易装订,可单独作为一件;重要文件(如法律法规等)须保留历次修改稿的,正本与历次稿(包括定稿)可各为一件。

(B)一般正本与附件为一件,如附件数量较多或太厚不易装订,可各为一件。

(C)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

(D)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

(E)本年度形成的来文与复文(包括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来函与复函、通知与报告等)为一件,跨年度形成的可各为一件。

(F)文件处理单、拟办单、发文稿纸及领导重要批示的签批条等作为归档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文件作为一件。

(2)归档文件的修复与装订

(A)文件装订前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为一件归档。

(B)装订使用装订材料时要充分考虑符合档案保护要求,同时也要考虑降低成本等因素,综合长期的经验得出以线装为妥,为了加强规范化管理的统一性,经研究我市亦采取线装方法,具体操作做法是:

(a)4页以下的文件材料一般用化学胶水粘一下左上角即可。

(b)5---20页文件一般在文件左上角用单孔斜线索结装订,可不用包角。

(c)如果文件材料比较厚,则采用三孔一线方法装订。

(d)永久、30年的归档文件要用线装,禁用不绣钢钉装订。主要是考虑几个原因:若允许多种方式装订既不美观质量又参差不齐,有些不锈钢钉产品质量不能保证,时间稍长仍会生锈,倘若采用熏蒸方法对档案进行消毒处理时,气体对金属物会产生氧化作用从而造成腐蚀生锈。更为严重的是多数单位购置了微波消毒设备用于对档案进行消毒,一旦没有去掉金属物就易引发烧毁档案的火灾责任事故。

(e)用缝纫机车边方法一是成本较高,二是将来要进行全文扫描时要拆边,容易损坏档案。鉴于上述情况,权衡利弊,从2010年形成的档案凡是采用不锈钢钉装订的档案,一律拒绝接收进馆。

(3)保管期限划分准确

根据国家档案局八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分为永久、定期(30年、10年)三种保管期限。所以从二OO七年度的归档文件整理时必须采用此方法划分保管期限。作为定期的归档文件材料在保管期限项目栏中直接标明30年或10年。

(4)分类清楚

同一全宗内档案分类应尽可能与按原先卷整理分类方法保持一致,以保证分类方案的稳定,一般要求按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分类,或年度——保管期限分类。

(A)一般应以文件签发日期(即落款日期)为准,判定文件所属年度。

(B)会议、案件等跨年度形成的文件,应统一在办结年度整理归档。

(C)正本与定稿、正文与附件、原件与复制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来文与复文等为一件,应以装订时排列在前面的文件日期判定所属年度。

(D)文件没有标注日期,应考证和推断文件的准确日期或近似日期,按考证年度归档。

(E)立档单位的工作是按专门年度进行的(如教学年度),应按专门年度分类。

(5)归档文件排列有序

归档文件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即归档文件材料按三个保管期限分开后,同一保管期限的按时间(或重要程度)先后排列,会议文件、统计报表、一项工作(活动)、一件事情、简报、刊物等成套性文件应集中排列。

(6)归档文件编号

归档文件应依分类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的居中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如果上端没有位置,可加盖首页其他空白位置),并填写相关内容。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等必备项,还可设置机构(或问题)等选择项。                        

(A) 全宗号按市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填写。

(B)年度根据文件形成年度,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C)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

(D)、件号包括室编件号和馆编件号,立档单位编室编件号,在分类方案最低一级类目内,按文件排列顺序编号,即一个保管期限一个大流水号,移交进馆时由市档案馆编馆编件号,一个全宗内每年度的归档文件目录装订成一册,不另编目录号。

(E)机构根据文件形成或承办部门的名称或规范化简称填写。

(F)问题填写分类方案类目的问题名称,如“党群”、“行政”、“业务”等。

(7)归档文件编目

(A)归档文件目录根据馆编件号大流水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包括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备注等,其中题名填写要求与卷内文件目录题名相同。

(B)编制机读目录,并打印装订成册。

(C)编制归档整理说明。主要说明立档单位概况,内设机构及党政领导人变化情况;文书档案整理归档情况等。

(D)归档文件目录封面必须填写全宗名称及年度,可填写保管期限、机构(问题)等内容。

(8)装盒规范

(A)统一使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无酸档案盒。

(B)归档文件应严格按照件号的先后顺序装入档案盒,不同形成年度、保管期限和机构(问题)的归档文件,不能放入同一档案盒内。

(C)档案盒封面必须标明全宗名称、盒脊或底边应填写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等内容。其中起止件号填写盒内第一件文件的和最后一件文件的件号,中间用“——”号连接;移交进馆时由市档案馆编盒号。

(D)每一档案盒未有备考表,填写盒内文件情况说明,签具整理人和检查人的姓名,并注明整理完毕日期,以示负责。

 (二)科技档案进馆质量标准

1、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1)保管单位(案卷)必须是一组具有有机联系的科技文件材料,充分体现科技文件材料的完整性,成套性和不可分割性。

(2)组成的保管单位必须符合技术标准,整齐、美观,便于保管和利用。

2、组织保管单位科学、规范。

(1)组织保管单位,必须遵循科技文件材料产生的自然规律及其特点,便于保管和利用。

(2)组卷必须体现分类整理的原则,自然科学研究、生产技术、基本建设、购置设备仪器等活动中产生的科技文件,应按其专业性质、部件、结构、阶段等分别组成保管单位。

3、保管单位内科技文件材料的排列及保管单位的排列应保持科技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

(1)体现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

(2)保持科技文件材料所反映的对象在结构上的隶属关系或工作程序的衔接关系。

(3)体现科技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序和主次关系。

(4)保管单位内图样的排列,一般是总图在前,组件、部件、零件或结构详图再按装配或结构顺序等排列,或者根据图样目录和图样编号进行排列。

(5)保管单位的文字材料,应根据其内容和形成规律以及相互间的联系,按重要程度,问题、地区等结合时间顺序排列。

(6)保管单位是文字和图样混合组成的,如果文字材料是对产品、工程项目、科研专题等作全面说明或指示性的文件,一般应放在图样的前面,如果文字材料只是对图样的补充或一般说明,则可将文字材料排列在图样文件的后面。保管单位之间的排列也应符合以上原则方法。

4、排列一般要求:

(1)产品按设计、试制、小批量生产、批量生产、产品创优工作程序排列,也可按产品系列、结构排列。

(2)科研按课题准备阶段、研究实验阶段、总结鉴定、成果申报奖励和推广应用等时间阶段排列。

(3)工程项目按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专业性质程序排列。

(4)设备仪器按依据性材料、设备开箱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修、随机图样等排列。

(5)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序排列。

5、保管单位的编目科学、准确、系统。

(1)保管单位页号编写准确无误。单面书写的材料在右上角,双面书写的材料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编号。一个保管单位内的科技文件材料如果印刷成册的已有页号的文件自成一卷时也可不重新编号。一律用铅笔编写页号。卷内目录和备考表不编页号。

(2)保管单位的卷内目录填写齐全、完整。卷内目录,一般以每份科技文件或图样为单位填写,成套图样或科技文件,一般已有图样目录或文件目录的,应当尽量利用。

(3)备考表内容须填写齐全。注明保管单位内文件材料的总页数和各种文件材料的页数以及在组织保管单位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4)保管单位封面各个项目上均应填写清楚,特别是题名要简明确切地反映出保管单位内科技文件材料的内容与成份,格式准确,结构完整。

(5)档号编排科学、系统、结构完整准确。

(6)保管单位封皮(盒)脊背按规定格式填写题名和档号。

6、保管单位的包装要求。            

(1)可采用装订和不装订装盒两种形式。

(2)保管单位的规格一般为210×297MM(A4幅面图纸大小),厚度适宜。

(3)保管单位内图纸应按“手风琴风箱式折叠法”和“正面折叠法”折叠成A4幅面大小,图标露于外面,并无金属物和有机物。

(4)保管单位内的科技文件材料,使用的是统一材料用纸,纸质优良、字迹工整,线条清晰、整洁,符合图样和科技文件材料管理制度的要求。

7、检索工具必须齐全、完整,便于保管和利用。

(1)移交的科技档案必须编制科技档案总目录和分类目录,分别随同入馆档案移交档案馆一式两份。

 (2)检索工具必须准确、系统与所移交的档案相符。

(三)声像档案进馆质量标准

1、照片档案的质量标准。

(1)分类准确,在全宗内一般采用年代----问题的分类方法,分类应保持前后一致。

(2)照片档案的底片,单独整理和存放。

(3)照片档案整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A、底片在一个全宗内应流水排列,并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放入底片袋内保管。底片号应用铁笔横排刻写在胶片乳剂面片边处,底片袋或衬纸包装面上应标明底片号。

B、照片要根据分类情况,随同说明一起固定在芯页上,组成案卷。

(a)、说明格式正确,项目齐全能准确地提示照片内容。说明一般以照片的自然张为单位编写,必要时,一组联系密切的照片可加以说明。

(b)、照片档案题名应概括案卷内全部照片的基本主题。

(c)、统一使用符合同家标准的照片档案册,要有卷内目录和卷内备考表,填写内容齐全准确。

C、照片档案的编目应规范、准确。

(a)、底片的编号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是:全宗号---底片号。

( b)、照片档案的档号应包括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D、照片档案应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两份。

E、底片内容应与案卷内照片内容相一致。

F 、大幅照片和底片在全宗内统一分类编号、单独保存。

(4)入馆的照片档案和底片的图像要清晰,反差适中,无磨痕益于长期保存。

(5)胶片档案必须有与其相配的底片。

2、录音、录像档案进馆质量标准

(1)录音、录像带应经过剪辑整理,装在特制的带盒和盒套,并在盒面上,注明题名、时间、带长或录放时间,档号等项目,盒套的脊背上应填写档号和题目,档号应包括全宗号、目录号和案卷号。

(2)录音、录像的编号分别采用按时间顺序编流水号的方法编写。

(3)录音、录像档案的装具应宜于防潮、防尘。

(4)录音、录像档案应不漏磁不丢色,音像清晰,利于长期保存。

(5)声像档案进馆同时必须移交案卷目录一式两份。

(四)电子档案进馆质量标准

1、归档内容:凡是纸质档案或其他形式载体的档案均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的格式将其存储到符合保管期限要求的脱机载体上。

2、归档范围: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应参照国家纸质文件材料或其他形式载体材料归档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包括相应的背景信息和电子文件产生及运行过程中的元数据。

3、保管期限和密级划分:电子文件的保管期限和密级划分应参照国家纸质文件材料或其他形式载体材料密级和保管期限的有关规定执行。电子文件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的保管期限应当与内容信息的保管期限一致,应当在电子文件的机读目录上逐件标注保管期限的标识。

4、质量要求:要重点检查其可生和完整性,刻录的字节数,检索拷贝在载体上的,还要看其介质是否完好无损,必要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测试无病毒和档案内容的准确完整,合格率达到100%时方可进行交接。凡检查不合格的,由形成部门负责重新制作。

5、移交方式:一般根据档案进馆工作的实际情况与纸质档案或其他载体的档案同时移交,移交形式可以是交接双方之间进行存储载体传递,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随时接收现行文件的电子档案。在已联网的情况下,电子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工作可在网络上进行,但仍需履行相应的手续。

二、接收档案的手续及要求

(一)档案馆接收单位保管十年左右具有永久、长期(定期保管期限30年以上)的档案。

(二)档案馆接收一般每三年一次,接收立档单位到期应进馆的档案;撤销单位的档案随时接收进馆;没有主管机关的临时性单位完成使命后的档案及时进馆。

(三)接收工作在接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时,移交前移交单位要按标准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编目和消毒,对重要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接收时档案接收领导小组对移交单位应进馆的档案进行检查验收,移交档案达到质量标准后造具交接凭据一式两份。交接凭据由三部分构成:交接单位或个人的法定身份、交接性质及范围;交接档案、资料及有关材料的种类、数量;移出说明及接收意见。交接双方在移交凭据上签字盖章,双方各执一份。

三、编有《全宗介绍》

按照《全宗介绍》的编制要求编写。(见附件)

四、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附件:

《全宗介绍》编制要求

全宗介绍又称全宗指南,是以文章叙述的方式,较为全面、概括地揭示档案馆(室)内某一全宗的立档前段时间历史、全宗内档案的内容和成份及其利用价值的一种检索工具。档案室应在全面收集有关立档单位历史材料、充分熟悉全宗内档案材料情况,并在档案材料经过系统整理和编目后编写全宗介绍,与档案一起向档案馆移交。

1、全宗介绍的编制原则

(1)编制全宗介绍时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历史出发,实事求是,语言表述客观、真实。

(2)编制全宗介绍时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做到文字简练、叙述准确、条理清晰、结构分明。

2、全宗介绍的结构

全宗介绍由封面、正文、备注三部分组成。

(1)封面项目包括:全宗介绍名称、时间、全宗号。

 A、全宗介绍名称由全宗构成者的名称(全称或通用简称)加“全宗介绍”构成。

B、时间:全宗内档案文件的起止年代,一般采用公元纪年表示,必要时可使用朝代年或其它特殊纪年方式表示,亦可以其一为主,另一为辅,为辅者加圆括号书于主者正下方。

 C、全宗号:本全宗指南所对应的全宗的编号。

(2)正文包括:全宗构成者沿革、全宗内档案情况简介、全 宗内档案内容与成份介绍。

A、全宗构成者沿革即立档单位历史概括,包括:立档单位名称、组建情况、成立时间;立档单位名称的变化,撤销的时间和原因,继承机关的名称,办事地点及迁移情况;立档单位的性质、任务、职权范围和所辖区域,它在社会中的地位,与其他机关组织的关系;立档单位活动的情况,如活动地点、范围、经历的重大事件、执行的特殊任务等立档单位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内部机构中重要部门的增设、调整、扩大、合并、撤销情况及其内部一级机构在各历史阶段的变化情况;立档单位及其各组织机构负责人姓名;立档单位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制度、办法、文书处理工作中的各种标记章戳及其作用等。

B、全宗内档案情况简介即全宗的简要历史,包括:档案来源、数量、年度、进馆时间;整理、鉴定、利用、编研情况;编制检索工具的种类与用途;档案完整程度,是否遭受过损害或销毁,受损原因、时间、受损档案的具体内容、数量;现代化管理情况(包括缩微拷贝情况)等。

C、全宗内档案内容与成份介绍,是全宗指南的核心。编写时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叙述准确,引证材料客观,一般以文章叙述的形式,按全宗内档案的实际分类体系结合问题,比较完整、系统地介绍档案来源、产生时间、数量、内容、成份、可靠程度、利用价值等。

(3)、档案内容与成份介绍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三种:

第1,按问题介绍。以档案内容为主线,把档案内容分为若干大小问题,组成章节体系。每一问题要有确切的题目,题目下面就介绍属于该问题档案的有关情况。这种介绍方式主要适用于档案按问题分类整理的全宗。

第2,按组织机构介绍。以组织机构为主线,把立档单位的组织机构名称作为题目,按照一定顺序 分别介绍各种组织机构有档案情况。这种介绍方式主要适用于按组织机构分类整理的全宗。

第3,按档案形成时间或时期介绍。把全宗内档案按立档单位工作活动的历史阶段性立题介绍。主要适用于在不同时期其机构、职能有重大变化的立档单位所形成的全宗。

(4)、档案内容与成份介绍的方法一般有以下三种:

第1简要介绍。即将全宗内档案的内容、成份作综合概括的介绍。其优点是篇幅短小,编写迅速。但内容不够具体。一般适用于不太重要的全宗。

第2详细介绍。即对档案内容作具体介绍,甚至逐个介绍案卷,必要时注明卷号、起止日期、页数等。其优点是提供信息较多,但篇幅大,编写费时。一般适用于重要而案卷数量不多的全宗。

第3重点与详细相结合介绍。即对有的题目作一般介绍,有的题目作重点介绍;对一般案卷作综合性概括介绍, 对重要案卷或个别有特殊价值的文件作详细介绍。这种方法适用于大多数全宗。

5、备注包括:全宗介绍的编制情况;有关全宗内档案的补充说明,如全宗介绍中需加解释的名称、事件及问题,全宗指南编制后,全宗内档案增加、调整、遗失、销毁等说明;其它有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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