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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安远县史志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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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安远县史志专家库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高度重视修史修志”等对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史和地方志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党史和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党史学习制度》《江西省党史工作规划2021-2025》《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党史和地方志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建立安远县史志专家库(以下简称“史志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原则及要求

(一)组建原则

1.坚持全覆盖原则。组建县史志专家库,尽量做到县域内外、专业内外、体制内外等全覆盖,特别是要将有史志研究专业背景的人员纳入入库范畴。

2.坚持结构合理原则。专家库应人数充足、结构合理,能满足史志工作机构各类业务工作所需高素质专家备用和抽取。

(二)组建要求

1.专家库组建应综合考虑入库专家的年龄、专业、性别、体制内外等因素,打破系统、身份、单位等限制,注重从学校和相关机构中选聘一线专业人才。

2.专家库专家原则上每5年进行一次调整,因特殊原因须提前调整,应提交专门书面报告。

二、入库专家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务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二)自愿参加史志工作,积极学习与史志工作有关的政策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有参与史志撰、编、修、评审等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三)专业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长期从事党史、历史研究或地方志(含史、志、鉴,下同)编研(修)工作,对安远县党的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有深入了解和研究,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

2.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党史或历史专业毕业,能从事历史教学或科研的人员。

3.专门从事史志编撰的人员,在史志编修岗位累计工作5年及以上,且有直接参与编纂的工作成果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史志方面的专业论文。

4.专门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自然生态或保密、档案、军事、法律等某方面或某领域工作或研究的人员,在该行业或领域累计工作5年及以上,且具有一定理论研究成果或在所在行业、专业、系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史志编修、评审等工作的强度要求。为鼓励“银龄人才”发挥专业作用,年龄不超过75周岁(即194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能胜任、热心史志事业的专业人才可吸纳入库。

三、推荐确认方式和程序

(一)安远县史志专家库专家推荐方式遴选入库专家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

1.单位推荐。入库专家可由工作单位推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对推荐情况和个人相关情况严格审核并公示且无异议后,填写《史志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在《推荐表》的“推荐专业”一栏选择填写“志书”“年鉴”或“党史”,专业包括党史、志书、年鉴业务兼通,或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自然生态、保密、档案、历史、法律、军事等领域有一定专长。

2.个人自荐。体制外专家人才填写《史志专家库专家自荐表》(附件2),由所在乡镇汇总上报。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有关县直(驻县)单位、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汇总填写《史志专家库专家推荐花名册》(附件3,以下简称《花名册》),相关材料一并报安远县史志研究室(档案馆)(联系人:谢贱妹,电话:0797-3732538,手机:13970769942,邮箱:ayszba@163.com)。(二)安远县史志专家库专家确认程序安远县史志专家库推荐人由县史志研究室审核确定并公示。公示后,经组织复核,拟定人选、颁发聘书,并发布正式文件,同时将入库名单报市委党史研究室备案,以供共享。

(二)安远县史志专家库专家确认程序

安远县史志专家库推荐人由县史志研究室审核确定并公示。公示后,经组织复核,拟定人选、颁发聘书,并发布正式文件,同时将入库名单报市委党史研究室备案,以供共享。

四、专家库管理

(一)相关待遇。安远县史志专家库专家参与史志工作的相关成果、撰写发表的相关论文等成果或履历,可以优先承担史志方面的研究课题或史志相关项目建设;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地方志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获得劳务、文稿编纂和评审等相关稿酬或报酬。

(二)规范管理。安远县史志研究室(档案馆)应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学术型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史志专业青年骨干、青年领军专家、方志专家培养,加大对入库专家的聘期考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专家,可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对不胜任工作要求或受到司法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在史志评审或项目建设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应当及时调出专家库,并取消其专家资格。史志专家库建设是加强史志专业队伍建设、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和条件,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工作原则性强、学术水平高、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的优秀人才推荐入库。

附件:1.安远县史志专家库专家单位推荐表

2.安远县史志专家库专家个人自荐表

  3.安远县史志专家库专家推荐花名册

安远县史志研究室

                    2022年9月20日

安远县史志研究室(县档案馆) 2022年9月20日印发


附件1

安远县史志专家库专家单位推荐表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获何学位

现从事专

业及年限

何时获何专

业何职称

推荐专业

主要

工作

经历

参加过何

学术团体

并任何职

主要

论著

业绩

成果

推荐单位意见

     

(章)

安远县史志研究室(档案馆)

意见

    

(章)

注:1.“推荐专业”一栏,填写“志书”或“年鉴”、“党史”,或者文件明确的范畴。

附件2

安远县史志专家库专家个人自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民族

专业

职称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邮编

近期主要论著(论著名称、形式、发表刊物或出版单位,发表或出版时间)

本人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专家库专家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1.“推荐专业”一栏,填写“志书”或“年鉴”、“党史”,或者文件明确的范畴。


附件3

安远县史志专家库专家推荐花名册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身份证号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手机号码

现专业技术职称

资格取得时间

现职聘任累计年限

专家

分组

系列

等级

名称

从事

专业

注:1.此表由推荐单位汇总填报。

2.“专家分组”一栏填写“志书”或“年鉴”、“党史”或文件明确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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