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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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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安远县公安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安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远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安远县欣山镇欣山大道1号,电话:0797-3734072,邮编:3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安远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安远县公安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专栏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围绕公安工作,定期发布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未收到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安远县公安局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等,并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安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公安局网页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安远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及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并可在线申请信息公开。另外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等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公安工作重要动态、会议、政策法规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安远县公安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回应12345政务服务平台等发布的社会关切问题,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1

行政强制

67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4

0

4

12

1

0

0

0

1

0

1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公开内容和范围还待进一步厘清,坚持公开的经常性和规范性还有差距。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公开不够及时、不够全面。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多渠道、多角度、多方式加强信息流通,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结合平时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

二是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政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丰富解读的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

三不断开创政务服务公开工作新局面,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已按照要求进行公开。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已按照要求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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