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大队对以下26个路口电子警察进行了改造,重新启用以下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改造重新启用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路口地址
1、三百山大道与火焰山路口(修田路口);
2、三百山大道与欣山大道路口(百安华庭路口);
3、东江源北大道与国泰路路口(维也纳酒店路口);
4、东江源北大道与开创大道路口(中农批路口);
5、东江源北大道与迎宾大道路口(安远北高速路口);
6、东江源大道与欣濂路路口(行政服务中心路口);
7、欣山大道与腾飞路路口(腾飞路路口);
8、欣山大道与安远大道路口(党校路口);
9、欣山大道与东升围大道路口(碧桂园路口);
10、版石大道与希望路路口(希望路口);
11、安远县238国道版石工业园大道(版石北方医院路口);
12、安远县238国道版石工业园大道100米(版石粤客隆路口);
13、拥军路与和谐路路口(拥军路口);
14、安远大道与希望路路口(安远大道路口);
15、安远大道与东升围大道路口(东升围大道路口);
16、东江源大道与版石大道路口(版石大道路口);
17、九龙大道与腾飞路路口(体育中心路口);
18、九龙大道与版石大道路口(九龙国际路口);
19、东江源大道与天心大道路口(东江源加油站路口);
20、欣山大道与天心大道路口(新汽车站路口);
21、新溪路与濂江路路口(邮政局路口);
22、欣山大道与九龙大道(安远县第二幼儿园路口);
23、欣山大道与东江源北大道路口(绿之源路口);
24、东江源大道与沿江西路路口(东江大桥路口);
25、安远县238国道车头黄陂300米路口;
26、安远县238国道龙布镇中邦村500米路口;
二、电子警察抓拍的主要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4、逆向行驶;
5、违规停放机动车;
6、人行横道不停车礼让行人。
本公告自2021年9月24日00时00分起实施。
特此公告
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