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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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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涉及我1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核查处置完,现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远县版石镇万家乐便利店

(一)食品名称

产品名称:山楂片(干片)

抽样日期:2023-03-16合格项目:胭脂红;

(二)产品风险控制

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至安远县版石镇万家乐便利店,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涉案食品生产商青州市金鼎食品有限公司依法向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异议申请,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8日做出受理申请决定并函告当事人。2023年5月28日,做出复检合格报告。

(三)行政处罚

安远县版石镇万家乐便利店经营的该批次山楂片(干片),经复检合格,经县局审批后不予立案。

一、安远县德胜食品加工厂

(一)食品名称

产品名称:“德胜腐竹”

抽样日期:2023-03-01不合格项目蛋白质项目

(二)产品风险控制

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4日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和《检验报告》(No:W202302188)至安远县德胜食品加工厂安远县德胜食品加工厂2023年4月6日依法向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异议申请,因抽检的“德胜腐竹”生产批次为2022年11月27日,抽样日期为2023年3月1日,产品保质期春夏30天,秋冬60天,抽样时已超过保质期,故对此次抽检及结果产生异议。

(三)行政处置

因抽检的“德胜腐竹”生产批次为2022年11月27日,抽样日期为2023年3月1日,产品保质期春夏30天,秋冬60天,抽样时已超过保质期,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立案条件,给予不予立案处理。

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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