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安远县 2023 年龙布镇老圩村等3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安远县2022年镇岗乡等6个乡(镇)9个村场土地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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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远县2023年龙布镇老圩村等3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