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远县孔田镇大围石壁窝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废石综合利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3703139
通讯地址:安远县欣山镇安远县行政审批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1 |
安远县孔田镇大围石壁窝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废石综合利用机制砂项目 |
安远县孔田镇大围村 |
安远县泰安矿业有限公司 |
赣州九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安远县孔田镇大围石壁窝采石场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产生大量废石,本项目拟将采石场内的废石加工利用,建设废石综合利用机制砂项目。项目原材料全部来源于采石场的废石,通过生产区进行机制砂生产。废石产生后运至制砂区进行制砂,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30万吨成品机制砂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破碎、筛分废气,卸料起尘,汽车扬尘及食堂油烟。破碎、筛分废气,卸料起尘通过车间密闭、水喷淋、加强通风等措施降低颗粒物排放,汽车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厂区初期雨水、压滤废水经沉淀池加药处理后回用于除尘;洗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 声环境:运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建筑隔声、消声、减震、吸声、合理布局等方式降低噪声排放。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泥渣统一收集后达到规定含水率要求后外售至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废药剂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含油抹布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贮存、处置场的运行管理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