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局审核,同意安远县东江电商职业培训中心原法人潘东风变更法人为赵小明,(身份证号码:362127✱✱✱✱✱✱✱✱✱✱5X),现予公示,公告期7天。公示时间从8月30日至9月5日止。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书面向县行政审批局反映。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及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办公地址:安远县欣山镇工业园大道105号行政审批局六楼(社会和农业事务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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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安远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