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五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长沙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指南》定期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安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y.gov.cn/)、安远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依法指定的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如下: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目录,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内设机构负责人姓名,领导照片、简历、办公联系方式及分工。

2.政策文件。包括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重大决策预公开,包括意见征集、反馈等信息;政策解读信息,包括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媒体解读等信息。

3.规划计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回应关切信息;政务公告、公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开展、督查调度、工作交流及培训及情况。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其他工作人员招聘;本机关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算、决算及审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公告、采购文件等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信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8.建议办理。包括本机关办理人大建议的答复信息。

9.重点领域。包括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包括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有关等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包括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信息;重点民生领域,包括减税降费、民生实事、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房屋征收、户政服务、治安服务、强农惠农等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包括住房保障、城乡建设、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PPP项目、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等信息;优化营商环境、“六稳”“六保”工作、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专题专栏。

10.其他应公开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安远县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查阅地点:安远县长沙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安远县长沙乡人民1号);开放时间:全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安远县长沙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索引号、文件编号、分类、生成日期、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责任部门、标题、访问量、正文等内容。

1.索引号: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2.文件编号: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3.分类:根据目录分类由系统自动生成。

4.生成日期:信息正式发布(出版)的日期。对于政府文件,生成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生成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生成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

5.公开方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6.公开时限:分为常年公开和限时公开。

7.公开范围:信息面向的主体,一般为面向全社会。

8.责任部门:信息的发布部门。

9.标题:发布的信息标题。

10.访问量:信息的点击量。

11.正文:信息全文(包含附件)。

(三)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长沙乡人民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四)公开渠道

安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y.gov.cn/

微信公众号:古韵长沙”二维码:

(五)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执法依据、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保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长沙乡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长沙乡纪委投诉。

监督电话:0797—3797110

通信地址:安远县长沙乡人民街1号

邮政编码:34210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