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县城规划区电力和通信杆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7月15日
安远县县城规划区电力和通信杆线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城市空间,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消除“空中蜘蛛网”视觉污染,实现规范管线工程规划、建设、整治及长效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县城规划区主次干道上空供电、各通信公司、广电等单位强、弱电架空管线排列无序、乱接乱拉、跨街连接等现象,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力和通信杆线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城区主干道、老城区的电力线缆、通信光缆、通信下户线、电视网络线的交越与搭挂,消除乱接乱拉、借杆架线、跨街连接、电杆倾斜、废弃杆线残留等影响市容环境和安全隐患的现象。根据市区道路地下管沟预埋现状,有条件下地的管线一律下地,暂不具备下地条件的采取套管、贴墙、捆扎等方式,统一梳理,集中架设,确保管线整齐、美观、安全。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6月开始,至2019年12月底结束,为期6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
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相关责任部门对城区架空电力和通信管线开展摸底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相应整治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治实施阶段(6月30日至11月30日)
1. 县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和有架空杆线的单位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
2. 县住建局和城投集团作为业主单位的在建项目和已完工未移交项目的架空线入地预留管沟不规范的井座改造和管线引上人行道破损的修复工作由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已移交县城管局管理的由城管局负责改造和修复。
(三)督查整改阶段(11月30日至12月31日)
1. 对应当埋入地而拒不埋入地、应予拆除而拒不拆除或已经废弃不使用的架空管线、杆架等,一律依法拆除;权属不明或不能提供有效手续的,作出拆除公告,公告期满仍无人提供有效权属证明的予以依法拆除。
2. 各责任单位将整治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对整治情况组织集中检查验收,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刘飞任组长,县工信局局长黄晓明、县城管局局长吴涛任副组长,县住建局、城投集团、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远县县城规划区电力和通信杆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协调推进杆线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各运营商按照管线权属分别承担城市道路架空管线入地整治工程所需资金。政府已投资埋设的地下纵横管沟,运营商和产权单位应按行业规范标准自行改造,人行道路破损修复工作相关费用由有关施工方承担。县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等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整治资金,切实保障整治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材料能够及时供应。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通信杆线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当周整治情况、存在问题、下周安排等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信局,联系人:魏玲,联系电话:3729690),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及时汇总并定期通报。同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单位不定期地深入现场开展督查,对在整治工作中推进迅速、效果较好的,通报表扬;对整治不力、效果较差的,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