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银行可以贷款?
安远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安远支行、邮储银行安远支行、赣州银行安远支行、安远银座村镇银行。
哪些人可以申请贷款?
(一)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国务院扶贫系统为准)。贷款以户为单位,且借款人应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发展产业或就业、创业意愿,具备一定技能素质;
3.符合银行贷款基本准入条件,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对之前有过不良记录、资信、婚姻状况、年龄等适度放宽准入条件。
(二)贫困边缘农户(以乡镇认定为准)。贷款以户为单位,且应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村平均水平;
3.家庭成员中有1个以上劳动力,且具有一定自有资金和生产经营能力,从事农业产业发展满1年,有继续发展产业的意愿;
4.符合银行贷款基本准入条件,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有一定还款能力。
(三)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电商扶贫产业企业等农业市场经营主体。申请贷款除满足银行基本准入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务工就业,双方签订与实际贷款期限相匹配的劳动合同,中途有终止劳务的,应及时更换相应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并签署劳动合同;
2.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常态化种养殖业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等业务,且签订与实际贷款期限相匹配的帮扶合作协议,贫困户当年实现产业收益需确保不少于4000元/年,当年不能实现收益的产业,需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不少于3000元/年的农资补助。
(四)非贫困村。可采取“村集体+合作社”模式,最高可申请64.8万元用于发展村集体光伏产业发展,收益主要由本村贫困户共享,相关资产归属村集体。
可以贷多久?多少?利率怎么算?
(一)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年,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二)贷款额度。
1、每户贫困户和贫困边缘农户申请的贷款总额不超过5万元;
2、市场经营主体依据其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户数,按每带动1户贫困户可申请贷款不高于10万元的标准申请贷款,每家贷款总额上限不超过300万元。
(三)贷款利率。
1、贷款主体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业市场经营主体的贷款,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贷款主体为生活困难的贫困边缘农户的贷款,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政府有哪些扶持政策?
(一)贴息扶持。
1.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由县财政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给予100%贴息;
2.农业市场经营主体贷款:由县财政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给予50%贴息;
3.贫困边缘农户贷款:由县财政单列财政资金(非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对基准利率50%部分给予贴息。
4.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边缘农户的个人贷款贴息每季度结算一次,市场经营主体的贷款贴息每年结算一次。
5.贴息期限覆盖贷款期限,贴息政策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无还本续贷和贷款展期。为避免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债返贫,支持合作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贷款到期3年后仍需使用贷款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对非主观因素造成不能到期按时还款的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协调办理贷款展期;对通过追加贷款能够帮助渡过难关的,给予追加贷款额度扶持,贷款追加后,单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贷款不能超过5万元。
怎么贷?怎么还?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边缘户贷款流程。
1.填写《安远县“产业扶贫信贷通”申请表》并按时提交申贷资料。
2.申请表经帮扶干部签字、村委会签字盖章;由村委会统一送达乡(镇)扶贫办审核,再提交银行办贷机构。
3.银行开展实地调查,并及时审核、放贷;对未予办理放贷及时反馈给贫困户和乡(镇)扶贫办。
(二)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流程贷款流程。
1.农业经营主体填写《农业经营主体产业扶贫信贷通申请表》;
2.经贫困户所在乡(镇)核对产业项目和贫困户信息核实后签字盖章(带动贫困户涉及多个乡<镇>的,相关乡<镇>均须核签)后,直接向银行提出产业扶贫信贷通申请;
3.银行开展实地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经银行调查审核通过的项目资料报县金融局会同精准扶贫办复核;
4.复核通过的,函告银行给予放贷。
注:农业经营主体申贷和核查中需提供的资料
(1)与贫困户签订的相关协议;
(2)所带动的贫困户身份证复印件;
(3)带动贫困户发展的相关经济往来凭据材料;
(4)所带动的贫困户花名册;
(5)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关注册备案资料;
(6)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联合村委会、乡(镇)驻村干部、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加强对贷款和贴息对象的资格审查。在符合资格的贫困户和贫困边缘农户贷款申请提交给合作银行机构前,必须将借款人名单、贷款金额、贷款用途等要素在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贷款资格审核流程公正、公开、透明。
(四)到期还款。贷款到期前30天,贷款银行在7日内将还款催收通知书送达借款人或由当地村委会转达借款人。借款人接到还款通知后,要严格履行贷款合同并按时归还借款。
贷款用途。
1、坚持“户贷、户用、户还”的原则,将贷款用于贫困户及贫困边缘农户发展生产或能有效带动贫困户致富脱贫的特色优势农林果产业;
2、严禁将贷款用于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严禁将贷款打包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贫困户个人贷款入股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的,应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入股、建档立卡贫困户真实参与生产经营原则。